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及《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与转学管理办法》(哈师大发〔2017〕49号)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教务处资格审查、确定复试名单,学院组织复试考核、上报复试成绩,教务处核算总成绩、确定转专业名单、经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拟批准汤欣宜等291名学生转专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0日—7月14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的工作时间向教务处进行反映。联系电话:88060125、88060387、88060626。
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零二三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