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科
关于2020级全日制本科生申报转专业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21        阅读量:

关于2020级全日制本科生申报转专业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及《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与转学管理办法》(哈师大发〔201749号)规定,现启动2020级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为保证转专业工作的公平、公正,保证转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及学校学籍管理相关文件要求,特成立我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各学院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

1.     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

组长:李庆霞

成员:姜洪泉倪金荣王彦庆诸秉政     

2.     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

组长:学院院长

成员:主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学院各专业负责人等;总计57人。  
   二、申请条件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转专业

  1.学生在完成第一学期学业后,可申请转专业。拟转入英语和日语专业的学生,高考外语成绩应达到70 分(按百分折合);拟转入汉语言文学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学生,高考语文成绩应达到70 分(按百分折合);拟转入数学与应用数学和会计学专业的学生,高考数学成绩应达到70 分(按百分折合);

2.学生入学后发现有特殊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3.在某些方面有突出才能,转专业更能发挥特长的;

4.因学习困难,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可申请降级转专业,并需参加拟转入专业考核;

5.创业休学后,取得显著成果或与就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合同的;

6.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需要转专业的;

7.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8.符合拟报学院各专业要求的转专业条件的。

三、注意事项

1.每位同学转专业只能申报一个专业,可申请同级转专业、降级转专业、同降级转专业。若学生申报同降级转专业,则只能申报同一专业。

2.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专业

1)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以及已达到退学程度的;

2)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3)受到留校察看及其以上纪律处分的;

4)不得将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调整到普通类专业,不得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3.具体转专业要求请参照《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与转学管理办法》(哈师大发〔201749号)。

四、申报时间与工作流程

1.根据《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与转学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公布的2020级各专业拟接收人数及转专业复试考核说明(见附件1),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按照申报时间与工作流程自愿报名。

2.符合上述转专业申请条件范围第14款中条件的学生,申报时间与工作流程如下:

16211400—6251400,学生登录http://jwpt.hrbnu.edu.cn/jsxsd,进行网上报名。请同学们务必于20216251400点前完成报名提交工作,否则视为放弃转专业申请资格。

2626—72日,教务处依据《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与转学管理办法(试行)》及各学院的转专业条件,审核申请学生资格,统计并审核申报转专业学生名单,核算初试成绩并拟定转专业复试名单。

373日,教务处公布转专业复试学生名单(因有报同降级转专业的学生,部分专业降级转专业名单需等同级转专业复试成绩公布后才能确定,请报降级转专业的同学耐心等待)。

477—79日,获得转专业复试资格的学生参加复试(具体考试科目及方式由考生申报转入学院负责通知)。

577日—79日,学院负责统计转专业复试成绩并将复试成绩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4.符合上述转专业申请条件范围第23567款中条件的学生,请于72日至75日间,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2),本人签字并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行知楼217室)。

5.教务处汇总全部转专业学生名单,提交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讨论并确定转专业名单。

6.学校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

7.公示结束后,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完成转专业学生后续工作(具体操作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务必将此通知告之全体2020级全日制本科生并提醒申报转专业的学生慎重选择,原则上只有一次转专业机会。

学院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方案包括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名单、复试的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考核方式、复试成绩公示方式等。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转专业工作,认真研究转专业相关文件,务必做到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如发现弄虚作假,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