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及《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与转学管理办法》(哈师大发〔2017〕49号)规定,根据学校整体工作部署,现启动2020级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为保证转专业工作的公平、公正,保证转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及学校学籍管理相关文件要求,特成立我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各学院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
1.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
组长:李庆霞
成员:倪金荣、姜洪泉、刘 城、王彦庆、诸秉政
2.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
组长:学院院长
成员:主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学院各专业负责人等;总计5至7人。
二、申请条件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转专业
1. 学生在完成第一学期学业后,可申请转专业。拟转入英语和日语专业的学生,高考外语成绩应达到70分(按百分折合);拟转入汉语言文学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学生,高考语文成绩应达到70分(按百分折合);拟转入数学与应用数学和会计学专业的学生,高考数学成绩应达到70分(按百分折合);
2.学生入学后发现有特殊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3. 在某些方面有突出才能,转专业更能发挥特长的;
4. 因学习困难,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可申请降级转专业,并需参加拟转入专业考核;
5. 创业休学后,取得显著成果或与就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合同的;
6. 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需要转专业的;
7.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8. 符合拟报学院各专业要求的转专业条件的。
三、注意事项
1.若学生同级转专业与降级转专业同时申报,则只能申报同一专业。
2.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专业。
(1)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以及已达到退学程度的学生;
(2)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3)受到留校察看及其以上纪律处分的学生;
(4)不得将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调整到普通类专业,不得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3.具体转专业要求请参照《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与转学管理办法》(哈师大发〔2017〕49号)。
四、申报时间与工作流程
1. 根据《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与转学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公布2020级各专业转专业复试考核说明(见附件)。
2. 符合上述转专业范围1-8款中条件的学生,可按各学院转专业复试考核说明进行提前备考,正式开始转专业时间大约在六月份,具体申报时间与工作流程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务必将此通知告之2020级全日制本科生,并提醒申报转专业的学生慎重选择,原则上只有一次转专业机会。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转专业工作,认真研究转专业相关文件,务必做到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如发现弄虚作假,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