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科
关于做好2020级全日制本科生申报转专业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26        阅读量:

  

各学院: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及《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与转学管理办法》(哈师大发〔201749号)规定,根据学校整体工作部署,现启动2020级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为保证转专业工作的公平、公正,保证转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及学校学籍管理相关文件要求,特成立我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各学院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   

       1.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

      组长:李庆霞

      成员:倪金荣、姜洪泉、刘  城、王彦庆、诸秉政

      2.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

      组长:学院院长

     成员:主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学院各专业负责人等;总计57人。

   二、申请条件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转专业

       1. 学生在完成第一学期学业后,可申请转专业。拟转入英语和日语专业的学生,高考外语成绩应达到70分(按百分折合);拟转入汉语言文学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学生,高考语文成绩应达到70分(按百分折合);拟转入数学与应用数学和会计学专业的学生,高考数学成绩应达到70分(按百分折合);

       2.学生入学后发现有特殊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3. 在某些方面有突出才能,转专业更能发挥特长的;

       4. 因学习困难,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可申请降级转专业,并需参加拟转入专业考核;

       5. 创业休学后,取得显著成果或与就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合同的;

       6. 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需要转专业的;

       7.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8. 符合拟报学院各专业要求的转专业条件的。

   三、注意事项

       1.若学生同级转专业与降级转专业同时申报,则只能申报同一专业。

       2.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专业。

   (1)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以及已达到退学程度的学生;

   (2)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3)受到留校察看及其以上纪律处分的学生;

   (4)不得将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调整到普通类专业,不得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3.具体转专业要求请参照《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与转学管理办法》(哈师大发〔201749号)。

   四、申报时间与工作流程

       1. 根据《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与转学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公布2020级各专业转专业复试考核说明(见附件)。

       2. 符合上述转专业范围1-8款中条件的学生,可按各学院转专业复试考核说明进行提前备考,正式开始转专业时间大约在六月份,具体申报时间与工作流程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务必将此通知告之2020级全日制本科生,并提醒申报转专业的学生慎重选择,原则上只有一次转专业机会。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转专业工作,认真研究转专业相关文件,务必做到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如发现弄虚作假,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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