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科
关于进一步加强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管理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30        阅读量: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20211月下发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管理,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决定进一步加强对 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毕业论文抽检工作

 

学校进一步加强对本科毕业论文的抽检工作,逐步改进和完善毕业论文教育督导评估检测体系。本科毕业论文抽检重点包括对论文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合格性”考察,重点考察本科生基本学术规范和基本学术素养。

 

二、加强毕业论文查重工作

 

1.查重范围

 

学校对2021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50%查重检测。

 

2.查重平台

 

学校今年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论文(设计)查重工作。

 

3.查重程序

 

1)学生自检

 

学校为2021届毕业年级学生每人提供一次免费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自检查重的机会,学生在提交最终稿毕业论文(设计)前可登录“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查重检测,检测方法详见学生论文自检操作说明(附件1)。学生提交检测的毕业论文(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以word.doc.docx)文档格式提交电子版。论文文件命名格式:学生姓名-论文题目-学号。

 

2)学院初检

 

学院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对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终稿进行复制比50%检测。由指导教师负责送审论文终稿,指导教师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学生提交检测的毕业论文(设计)为终稿并及时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学生。学院根据《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测与处理规定》文件进行检测结果处理。提交检测详见哈尔滨师范大学毕业论文管理平台论文检测使用说明(附件2)。

 

3)学校复检

 

学校在答辩后对学院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进行100%复检和对其他毕业论文(设计)进行30%复核抽检。学校将根据《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测与处理规定》文件进行检测结果处理。

 

4.查重时间

 

1)学生自检  325-416

 

2)学院初检  419-23

 

3)学校复检  510-13

 

5.查重申诉

 

学生对学校初检以及复检存在质疑,可向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申诉,由学院报教务处进行申诉处理。

 

三、相关要求

 

1)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2)教师认真指导、按规定展开中期检查。

 

3)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撰写,了解学校论文查重工作。

 

4)检测结果作为毕业论文存档材料之一,附在论文存档材料的最后页。

 

5)检测系统只用于本科生的毕业论文检测工作,各院(系)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院(系)学生的毕业论文诚信检测工作,所有使用人员在系统使用过程中,须对用户信息、检测内容、检测结果等严格保密,不得将管理账号公开给学生,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向他人收费检测。

 

6)各学院要在58日前完成答辩工作,并于515日之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工作。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教务科,88060132

 

 

附件1:学生论文自检操作说明

 

附件2:哈尔滨师范大学毕业论文管理平台论文检测使用说明

 

 

 

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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