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2020年12月21日—31日为期末考试时间。为组织好各项考试工作,现对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1.本学期所有课程于2020年12月18日停课(当天上课)。
2.专业课考试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
3.公共必修课考试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见附表),考场和监考教师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大学外语和计算机基础及应用的考试由开课教学单位安排考场,各学院指派相应的监考教师。
4.专业课、公共必修课于考试前三周将打印、粘贴好的试卷由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密封后与《哈尔滨师范大学试卷印刷登记表》一式三份一起报送考务科(文档及电子版)。
5.考试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各单位也可在不与学校统一考试发生冲突的情况下科学安排考试时间地点。
6.本学期期末有未获学分科目(校公共选修课除外)的学生,可在下学期开学初进行补考。下学期开学初公共必修课补考时间拟定于2021年3月6日、7日、10日进行,参加公共必修课补考的学生,在教务平台上查询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在学院领取。专业课补考时间拟定于3月1日-12日之间进行。各学院在教务平台下载补考数据,专业课需要印刷试卷在2月24日送考务科。
二、工作要求
1.本次考试的各个环节,应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本学期期末考试,各学院(部)有题库的科目一律采用题库出题,印刷后试卷原稿由各学院(部)保存。
3.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按模板统一格式填写,请于12月11日前上报考务科。
4.各单位加强对监考教师监考纪律的要求,监考教师应认真清点考试学生人数、试卷份数和学生签到数,三者要一致,不要丢失试卷。如丢失试卷按教学事故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要认真做好考场卫生的清扫工作。
6.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严肃考场纪律,抓好考风考纪工作,发现违规学生,要及时上报教务处,并按《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生考试违规的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三、注意事项
1.报送试卷时请写明使用试卷校区、试卷份数、交接人及联系方式。各学院(部)要做好与印刷厂的试卷接收登记工作,如试卷丢失,按保密规定及教学事故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2.本次各科目考试用的座位卡,由开课教学单位自行安排。
3.所有参加考试的学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无法证明其身份者取消考试资格。
4.各学院要规范考场管理,监考教师要求学生把手机关闭放在包里,包放在前边讲桌上或窗台上,座位上只允许有证件、笔和试卷。
5.各学院要做好参加考试学生的签到工作,完善考试环节。
6.公共必修课考试结束后,各学院立即把试卷送到指定地点,公共必修课开课教学单位做好试卷接收工作。
7.各学院教学秘书在收试卷的同时不要收试题答案和评分标准。考试前试题答案和评分标准由任课教师自行保管,考试结束后教科办按文件要求对试卷和评分标准进行装订存档。
8.公共选修课考试采用过程性评价方式,平时考核成绩占50%,期末安排一次随堂终结性考试,成绩占50%。教务处统一印制答题纸或论文册,要求任课教师本人领取。
9.缓考在教务系统办理。缓考分四个环节:一是有需缓考的学生在考试前登录教务系统申请;二是教学秘书审核;三是教学院长审批;四是教务处备案。
具体步骤:有需缓考的学生在学生端首页内点击【缓考申请】,选择对应的【学年学期】和【活动名称】,点击查询,然后选择想要申请缓考的考试科目,在最右边的【操作】中点击【申请】,输入申请缓考的原因,有需要上传的附件就点击【选择文件】进行上传,完毕后点击【确认】。最后同样在最右边的【操作】中点击【送审】,选择审核人后点击【送审】,等待审核通过即可。
教学院长、教学秘书打开管理端,点击【成绩管理】-【成绩常规管理】-【学生缓考管理】,就可以看见要审核的学生缓考申请了,也可以按条件查询学生缓考申请,在出现的学生缓考中点击最右面的【操作】下面的【审核】就可以进行学生缓考申请的审批审核。
10.重修的学生,在重修选课成功后统一参加下学期开学初考试,不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
11.各学院在安排专业课考试时,避开公共必修课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免发生考试冲突。
附表: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公共必修课考试安排
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