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师范大学关于推荐黑龙江省教育厅
高等教育教学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教学教学成果、创新创业成果、教育教学荣誉称号等各类项目、成果评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高等教育教学评审专家库建设,促进全省高等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建高等教育教学专家库的通知》要求,学校现开展黑龙江省教育厅高等教育教学专家库人选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1.各单位推荐的评审专家需政治素质好,学术水平高,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学术道德高尚,无违纪违法记录;专家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1957年4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够胜任项目评审、成果评审等相关工作。
2.省级高等教育专家应在本人学科、专业及工作领域有突出成就或较大贡献,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专业建设、创新创业教育、评估、认证等工作经历;承担过具有重要价值的研究项目,出版、发表过有重要学术影响的著作、论文等,获得过本领域省内外公认的教学或研究成果重要奖项,在教学业绩、学科专业建设、学术研究与交流、成果宣传推广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
3.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专家需具备至少1项以下条件(自2017年以来):
(1)获得过国家或省级教学成果奖、教材奖、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前三名作者);
(2)主持并完成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3)获得过国家级或省级教学名师、课程思政教学名师或团队负责人、国家或省级教材建设先进个人、教学骨干等称号;
(4)国家级或省级一流课程或一流专业建设点负责人、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或省赛金奖、银奖指导教师或团队负责人、国家级或省级虚拟教研室负责人、国家级或省级教学团队负责人、已通过工程教育、师范类专业认证的专业负责人、国家级或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
(5)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被省级及以上政府机关采纳。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推荐:
(1)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法律处置的未满处分期限的;
(2)身体健康状况、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不能胜任相关工作的;
(3)其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名额
此次我校推荐不限专家名额。
2.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推荐条件的相关教师填写《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并以学院为单位于2022年4月27日中午11:30前将汇总后的电子版统一发至邮箱:hsd8806@126.com,邮件命名格式为:高等教育教学专家库+学院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妍,联系电话: 15104601266。
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