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与转学管理办法》(哈师大发〔2017〕49号)规定,我校2023—2024第二学期有16名退伍学生申请转专业,经学校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资格审查,报校转专业领导小组讨论审核,拟批准宋博浩等16名退伍学生转专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4月8日至1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向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进行反映,联系电话:88060125或88060387。
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4年4月8日
上一篇: 关于做好2023级全日制本科生申报转专业工作的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往届未毕业学生申请参加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毕业资格审核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