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规范学籍管理、保证达到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的往届生顺利毕业,请各学院通知到未能按时毕业但现已达到毕业、学位条件的学生,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毕业资格审核申请表》。
根据《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暂行)》规定要求,我校本科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本科生在校最长学习时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为六年(除参军入伍)。基本修业年限内结业的学生,可在修业年限内回校申请重修不合格课程,成绩合格者如符合毕业条件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如在规定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超过修业年限后学校不再受理毕业证和学位证申请。请未按时毕业的学生一定要在修业年限内申请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如未在规定年限内申请的后果自负。
对未进行毕业资格审核申请的学生不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对于因未进行毕业资格审核申请错过毕业、学位资格审核的学生,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请各学院一定要通知到所有达到毕业、学位授予条件需要毕业资格审核的往届生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交到学院教学科研办,由学院教学科研办于2023年5月12日前统一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哈尔滨师范大学毕业资格审核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