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需要,推动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充分利用优质教学资源,拓宽学生知识结构,提高就业竞争力,根据《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辅修学士学位、微专业实施办法》(哈师大发〔2023〕21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5年辅修学位、微专业招生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辅修学位、微专业招生对象应为2023、2024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招生专业
(一)辅修学位

(二)微专业

三、招生程序
1.8月30日—9月3日24:00前,学生登陆教务系统,按附件2操作要求填报辅修学位、微专业申请信息。
2.学校依据《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辅修学士学位、微专业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招生要求进行审核。
3.教务处审核后,公布录取结果。
四、收费标准
辅修学位的收费标准按所攻读专业总学费的25%以内核定,学制2年。影视国际传播专业学费3900元/年;朝鲜语专业学费2400元/年;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250元/年;科学教育、数学基础及应用专业学费1950元/年;法学专业学费1900元/年,教育学、历史专业学费1350元/年,按学年收费。
微专业收费标准按学分收费。公务能力与公务员素养微专业学费为2100元,人工智能与数字素养微专业学费为2240元,一次收取。交费时间另行通知。
五、相关说明
1.辅修(微)专业已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学生只限修读一个辅修(微)专业,一旦选定,中途不得更换。
2.申请修读的辅修(微)专业应与主修专业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类,各专业所属专业类详见附件3。
3.学生完成辅修专业规定的课程学习并取得全部学分,由学校颁发辅修专业证书,并在主修学士学位的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对没有取得主修学士学位的不得授予辅修学士学位,仅发给“辅修专业成绩单”。
4.如毕业时未获得全部学分,但辅修课程中*号课程已修合格,可单独发放微专业证书。
5.微专业获得全部学分,发放微专业证书。
6.本次辅修学位(微专业)招生管理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辅修学士学位、微专业实施办法》执行,管理过程中,如因国家或省级管理部门相应政策变更,按照上级管理部门文件执行。
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