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务科
2023-2024第二学期2020级期末考试安排
作者:胡宁宁        发布时间:2024-03-28        阅读量:


根据本学期2020级教学工作计划,现对2020级期末考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对象

2020级(毕业年级)学生。

二、考试科目

2020级本学期开设课程。

三、时间安排及流程

1.4月8日,完成考试命题并报送需要印刷的试卷到考务科。

2.各教学单位于4月10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考试安排,下载打印纸质版考试安排,由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教务处考务科,教务处组织巡考。

3.本学期所开专业课原则上于4月12日完成教学任务后停课。

4.4月15日-22日,进行毕业年级期末考试工作。考试由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组织完成。

5.4月25日前,完成考试成绩录入工作。

6.本次考试仍有不及格科目而影响毕业的学生,可参加下一学期组织的结业学生返校考试,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须严格执行在规定考试工作时间内安排执行各环节工作任务,严禁拖延。

2.以课程论文形式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应明确论文书写要求、上交时间、上交方式,做好评阅及存档备查工作。

3.报送试卷时,须将试卷密封后与“哈尔滨师范大学试卷印刷审批表”电子版和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一式三份,一起报送考务科。试卷接收时,做好与印刷厂送卷人员的接收登记工作。印刷试卷,须在考前一周报送。

4.教科办须在考前为监考教师打印好桌贴和签到单。

5.各学院要认真做好考场环境清扫工作。

五、考试工作注意事项

1.考试命题应严格执行《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命题及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试卷应经教研室主任、教学院长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2.试卷印刷前、后原稿由各学院教科办保存,相关责任人须严格遵守《哈尔滨师范大学试题保密工作条例》。

3.加强监考教师纪律要求,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监考人员职责》进行监考。

4.各学院考前加强对学生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哈尔滨师范大学考场规则》规范考场管理,严肃考场纪律,抓好考风考纪工作。根据教育部令(第41号),对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可以予以开除学籍处分,对已获得证书的应当依法撤销。请提醒考生遵规守纪。查实考试违规的学生,及时报送教务科,并按《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生考试违规的认定及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评卷时,要严格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试卷评阅及管理办法》进行阅卷,根据考试评分标准给分,做到客观、准确、规范。

6.因存在学籍异动情况,请各学院严格确认考试学生名单,如有问题须在4月2日前及时更正。

7.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考务科,联系电话:88060707。

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