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务科
关于2023-2024第一学期结业学生返校考试的通知
作者:胡宁宁        发布时间:2023-08-12        阅读量:

各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结业学生返校考试将于2023年8月23日—27日之间进行。为做好本次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考试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学制满4年未达到6年者,符合条件因有未获学分科目而影响毕业,或因学分绩点不够未获学位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报名手续的学生,名单详见附表1。

二、考试方式及考试科目

本次返校补考考试均采取线下考试方式进行。公共必修课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专业课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安排,考试时间避免与公共必修课考试时间冲突。

校选修课采取在线修读方式,需参加学校统一管理的网上课程学习及考核。

三、考试时间及流程

(一)公共必修课具体考试时间见附表2。

(二)校选修课

校选修课网上学习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至8月24日。考试时间8月25日,不设其他考试时间。学生不可参加系统默认设置的补考。学习网址及平台操作手册见附件3,请学生按照手册操作要求按规定时间加入平台完成对应课程学习及考核。

(三)专业课由学院进行专业课补考及上报成绩。考试时间由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组织完成。

(四)结业学生返校补考成绩上报截止时间为8月27日。

四、注意事项

1.未在教务处考务科完成返校补考手续学生不予受理补考事宜。请各学院根据确认考试名单组织考试。8月18日将专业课考试安排及需要印刷的试卷报送教务处考务科。

2.教师提交试卷应通过教学院长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课程论文等其他形式考核材料做好存档备查工作。

3.教师在评卷时,要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及考试评分标准进行评卷,做到给分有据。

4.各学院务必与返校考试的学生取得联系,及时通知学生本人,提醒学生按时参加考试。

5.不得组织未完成报名手续的学生参加考试。

6.教育部第41号令中指出,对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可以予以开除学籍处分,对已获得证书的应当依法撤销。请各学院告知每位考生遵规守纪。

7.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考务科联系0451-88060707。

2023年8月11日

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