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不确定性,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做适当调整,各学院须在2022年12月14日完成期末考试工作。现对期末考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方式
本学期课程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考试方式进行。已返校学生须进行校内线下考试,不可参加在线同步考试,未返校的学生进行在线同步考试。线上、线下考试时间、内容完全一致,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二、考试工作日程安排
1.11月18日前,各学院需将“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未返校学生名单”(见附表1),电子版和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报送考务科。在线同步考试将以此名单为准。
2.11月23日前,报送需要印刷的试卷及“哈尔滨师范大学试卷印刷审批表”到考务科。
3.12月1日前,各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排考并发布考试安排,生成学生准考证、考试桌贴、考生签到单。提醒师生及时登录教务平台查看考试时间安排和监考任务。务必确保通知到每一位学生,没有遗漏。
4.12月2日,提交期末考试安排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须由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考务科审核备查。
5.12月5日-7日,进行公共必修课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详见附表2)。
6.12月14日,完成所有课程的期末考试工作。
7.12月25日前,各学院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三、考试工作要求
1.课程结课后,给予学生适当的复习时间,即可申请考试,做到应考尽考;各学院须严格按考试工作时间安排执行各环节工作任务,以免延误。
2.因存在学籍异动情况,请各学院严格确认考试学生名单,如有问题须在考试前完成修改。
3.公共必修课考试,各学院根据“附表2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公共必修课期末考试安排”安排考试场地、监考教师,线下监考教师必须符合疫情防控要求。考试结束后,按照开课单位要求将试卷送至指定地点,开课单位做好试卷接收工作。
4.开课单位至少在考前一周确定并公布在线考试平台、建立考试群、考试须知等信息;考前必须做好监考教师和学生考试操作培训、设备测试、考前演练工作。
5.以课程论文形式考核的课程,须使用“哈尔滨师范大学课程论文模板”,任课教师应明确论文书写要求、上交时间、上交方式等,如以邮件方式接收,请老师在查收学生提交邮件时关注一下垃圾邮件以免遗漏,做好存档备查工作。
6.报送试卷时,须将试卷密封后与“哈尔滨师范大学试卷印刷审批表”电子版和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一式三份,一起报送考务科。标明校区、试卷份数、试卷交接人及联系方式。试卷接收时,做好与印刷厂送卷人员的接收登记工作。试卷印刷,须在考前一周报送。
7.教科办须在考前打印好桌贴、签到单发放给监考教师。
8.提示本学期重修选课成功的学生,须参加下学期开学初考试,不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
9.校选修课考试采用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确定。校选修课不组织补考,如成绩不及格须重新选课学习。
四、考试工作注意事项
1.任课教师提交试卷经教研室主任、教学院长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印刷后试卷原稿由各学院教科办保存,严格遵守《哈尔滨师范大学试题保密工作条例》。
2.加强监考教师纪律要求,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监考人员职责》进行监考。
3.各学院考前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规范考场管理,严肃考场纪律,抓好考风考纪工作。根据教育部令(第41号),对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可以予以开除学籍处分,对已获得证书的应当依法撤销。请提醒考生遵规守纪。查实考试违规的学生,及时上报教务科,并按《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生考试违规的认定及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缓考手续须考前在线办理,请学院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生补(缓)考及重修管理规定》严格审核执行。12月14日前将缓考学生汇总名单及佐证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后报考务科存档。
5.评卷时,要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及试卷管理规定》及考试评分标准进行阅卷,做到客观、准确、规范。
6.各学院要认真做好考场环境清扫及消杀工作。
7.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考务科胡老师88060707。
教务处
2022年11月12日
附表:1.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未返校学生名单.xlsx
2.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公共必修课期末考试安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