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现对期末考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对象
2019、2020、2021级本科生。
二、考试科目
专业课、公共必修课、校选修课
三、考试方式
1.线上考试:开卷、闭卷、阶段性考试、课程论文、案例分析、文献综述或调查报告、实验操作或技能考核、其他等。
2.线下考试:开卷、闭卷等。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内容
1.5月16日-19日,专业课、公共必修课由学院根据课程性质、考试人数、考试条件、部分学生未返校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每门课程的考试形式。线下考试的课程按以往操作规程执行。线上考试的课程指定教师命题、确定答题要求及注意事项,建立和发布重修考试微信群或QQ群,请各学院教科办协助主考教师组织学生进群,确保通知到每位考生不落一人,主考教师在群内发布考试相关信息并做好监考工作。校选修课以随堂考试进行考核。
2.5月21日-25日,各学院将期末考试安排上报考务科审核通过后下发给学生。
3.5月25日,考试形式为线下考试的课程需将“试卷印刷审批单”和需要印刷的试卷一同报送考务科。
4.6月6日-14日,各学院进行期末考试。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提交答卷、课程论文(作品)等,过期视为旷考。
5.6月15日-6月25日,完成所有成绩录入工作。
6.本学期期末有不及格课程(校公共选修课除外)、报名重修课程及缓考课程的学生,原则上须提前4天返校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五、工作具体要求
根据各学院上报的考试安排数据,考务科填写了“2021-2022第二学期各学院期末考试安排统计表”,现已将表格下发各学院,请各学院将表格填写完善,此表格将作为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存档、备查的依据,不再组织其他形式的排考工作。所以请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以下为几点工作要求:
1.线上、线下考试需统一安排时间的课程,须将课程性质、时间、地点、考试人数(在校人数、不在校人数)监考教师、师生联络方式(如:班级群、授课群等)、考试平台(如:学习通、智慧树、雨课堂等)、监考平台(如:腾讯会议、钉钉等)、平台地址(腾讯、钉钉会议号等)、监考教师等填入表格。
2.公共必修课“大学英语2、大学英语4、语音规范化、汉字规范化、粉笔字、钢笔字、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安排请根据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考试场地、监考教师。线上考试建立好监考平台,通知学生按时参加考试,将具体考试信息填写到期末考试安排中,注意线上答题电子信息留存保管。
3.请大家核对一下每门课程的考试形式(线上、线下),考试方式(开卷、闭卷、阶段性考试、课程论文、案例分析、文献综述或调查报告、实验操作或技能考核、其他等)。
4.线上、线下随堂、课程论文、提交作业作品、实践考核等不需要统一安排时间的课程由任课教师直接通知学生具体考试信息,确保通知到每位学生,以免影响学生考试。
5.线下考试的各个环节如桌贴、签到单等,请学院严格按照学校考试要求规范实施。
六、注意事项
1.本学期期末考试因疫情未返校的学生,须在教务平台提交申请,办理缓考手续,由学院教科办和教学院长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参加下学期开学初考试,成绩按正考记载,成绩包含平时成绩和试卷成绩。
2.教师提交试卷经教研室主任、教学院长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到“一课一案”,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的。论文要按学校统一下发的格式要求进行书写,并做好存档备查。
3.教师在评卷时,要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及考试评分标准进行评卷,做到给分有据。
4.在线提交课程论文的课程应明确论文要求、上交时间、上交方式如以邮件方式接收的课程,请老师接收学生提交邮件时,同时关注一下垃圾邮件,以免遗漏。
5.利用考试平台进行线上考试的课程,请各单位提前做好监考教师和考生的考前操作培训及模拟测试工作。
6.教育部令(第41号)中指出,对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可以予以开除学籍处分,对已获得证书的应当依法撤销。请各学院告知每位考生遵规守纪。
7.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考务科胡老师88060707。
教务处
2022年5月21日
附表:2021-2022第二学期公共必修课期末考试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