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下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开学初补(缓)、重修考试工作定于2025年2月28日-3月12日进行,为做好本次考试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方式及考试科目
本次考试科目为上学期未获学分课程、办理缓考课程、报名重修课程。校选修课不组织补考。以在线课程形式授课、考核的课程(如:教师职业道德、有效教学)不组织补考,须在下个开课学期进行重修。
二、考试工作日程安排
1.2月21日,完成成绩录入工作的学院可登录教务平台下载核对补考、重修数据。
2.2月22日,各学院须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下学期开学初补(缓)、重修考试排考工作并发布考试安排。提醒师生及时登录教务平台查看考试时间安排和监考任务。务必通知到每一位考生。
3.2月23日前,学院报送开学初补(缓)、重修考试安排,由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以及需要印刷的试卷和“哈尔滨师范大学试卷印刷审批表”,到考务科。
4.3月1日、2日,进行公共必修课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具体考试时间,待期末考试成绩录入工作结束后,另行通知。
5.3月12日,完成开学初所有补(缓)、重修考试工作。
6.3月16日24:00前,完成补(缓)、重修考试成绩录入工作。
三、考试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须严格执行《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生补(缓)考及重修管理规定(试行)》。按照补(缓)、重修考试名单组织考试,在规定考试工作时间内安排执行各环节工作任务,严禁拖延。
2.不以试卷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应明确考核方式、考核要求、考核时间、做好评阅及存档备查工作。
3.报送试卷时,须将试卷密封后与“哈尔滨师范大学试卷印刷审批表”电子版和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一式三份,一起报送考务科。试卷接收时,做好与印刷厂送卷人员的接收登记工作。印刷试卷,须在考前一周报送。
4.教科办须在考前为监考教师打印好桌贴和签到单。
5.各学院要认真做好考场环境清扫工作。
四、考试工作注意事项
1.考试命题应严格执行《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命题及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试卷应经教研室主任、教学院长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2.试卷印刷前、后原稿由各学院教科办保存,相关责任人须严格遵守《哈尔滨师范大学试题保密工作条例》。
3.加强监考教师纪律要求,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监考人员职责》进行监考。
4.各学院考前加强对学生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哈尔滨师范大学考场规则》规范考场管理,严肃考场纪律,抓好考风考纪工作。根据教育部令(第41号),对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可以予以开除学籍处分,对已获得证书的应当依法撤销。请提醒考生遵规守纪。查实考试违规的学生,及时报送教务科,并按《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生考试违规的认定及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评卷时,要严格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试卷评阅及管理办法》进行阅卷,根据考试评分标准给分,做到客观、准确、规范。
6.因存在学籍异动情况,请各学院严格确认考试学生名单,如有问题须在完成排考前及时更正。
7.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考务科。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88060707.
教务处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