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4】2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语言文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推动我校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主题
加大推普力度,筑牢强国语言基石
三、活动时间
2024年9月16日—9月29日
四、活动对象
学校全体师生
五、具体方案
(一)推普宣传活动氛围营造
推普宣传周期间,在校园各类公共区域、教学楼宣传展示,包括制作宣传展板、海报、横幅标语等,充分发挥新媒体等信息技术对推普工作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宣传效果。
(二)系列活动
1.学院推普主题活动
(1)活动内容:各学院组织一次以推普宣传为内容的主题活动,紧扣本届全国推普周的活动主题以及专业特点,在推普周期间大力宣传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激发师生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认同感,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提高全体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
(2)活动形式:各学院自行设计,例如主题班会、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
(3)材料上报:9月20日各学院将活动方案及总结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教务处实践科,邮箱hsdsjk219@126.com。
2.规范字书写大赛
(1)活动内容:举办以“笔墨传承经典 筑牢强国语言”为主题的规范汉字书写大赛,面向全校学生征集书写作品。
(2)作品要求:提倡自撰与主题相关内容创作,亦可选用经典诗词歌赋、楹联、警句、古今名人名言等。
(3)活动奖励:获奖作者颁发纪念证书和奖品,评委会届时挑选部分优秀作品进行展出。
(4)活动要求:详见附件
3.推广普通话系列讲座
(1)讲座内容: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题型与内容,发音标准、评分标准及应试策略。
(2)参加人: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和协同提质计划联合培养学生
(3)讲座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冰 吴俊辉 联系电话:88060640
教务处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