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管理科
关于开展第五届黑龙江省艺术类高校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
作者:李冰        发布时间:2024-04-20        阅读量: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黑龙江省艺术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和文化繁荣,发现和培养艺术人才,促进艺术教育的交流和学习,检验专业艺术教育成果,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五届黑龙江省艺术类高校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校现组织申报第五届黑龙江省艺术类高校教学成果展示活动。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分为两大部分

(一)美术、书法、设计作品展览;

(二)舞台艺术成果展演。

二、专业、组别划分

本次活动包含美术、书法、设计、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主持七大专业,各专业分为教师组和学生组两个组别进行评比。

三、申报要求

申报作品应严把意识形态关和艺术质量关。

(一)主题鲜明,体现热爱祖国热爱党。申报作品主要以歌颂祖国及冰雪为主题,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反映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体现向上向善的正能量和对真善美的追求与向往。可结合新中国成立75周年及第九届亚冬会在哈尔滨召开相关主题。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坚定文化自信,坚持社会主义文化方向。

(三)本次申报作品要求择优申报,限定每位参赛者只申报1个作品,学生申报作品指导教师为1人。

四、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推荐各类项目:教师组和学生组分别是声乐类10个作品,器乐类20个作品,舞蹈类10个作品,播音主持类5个作品,美术绘画类20幅作品、书法类10幅作品、设计类20幅作品。

五、上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的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主持作品均以舞台效果录制,电子版形式报送视频;美术、书法、设计作品报送原作照片电子版(作品单张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jpg;视频作品分辨率不低于1080P,时长不超过5分钟,格式为MP4播放方式)。U盘视频文件名格式要求:专业、组别、姓名、参赛作品名称、单位(如:舞蹈教师组-王某某《蝶》-哈尔滨师范大学)。

(二)请于2024年5月30日将作品和《第五届黑龙江省艺术类高校教学成果展示活动汇总表》(见附件)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行知楼219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hsdsjk219@126.com。

(三)联系人:李冰 联系电话:88060640。

教务处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