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管理科
关于开展哈尔滨师范大学2023年度“宁齐堃”道德品质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28        阅读量:

各学院:

为奖励我校优秀师范学生,激励优秀师范生献身教育事业,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宁齐堃”教学奖管理办法》(附件1)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度“宁齐堃”道德品质优秀奖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我校全日制在籍本科师范专业学生均有资格参加“宁齐堃”道德品质优秀奖的申报。该奖项与“宁齐堃”学业优秀奖、“宁齐堃”教学技能优秀奖不可兼报。具体申报条件详见《哈尔滨师范大学“宁齐堃”教学奖管理办法》。

二、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宁齐堃”道德品质优秀奖不超过5名。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

学生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宁齐堃”道德品质优秀奖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推荐

各学院成立学院评审小组,并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宁齐堃”教学奖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申报学生进行评审并确定推荐学生名单,每个学院推荐1名学生。

3.学校评审

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对申报学生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获奖公示

获奖学生名单向全校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如发现通过弄虚作假、欺骗等不正当行为获得的,学校有权撤消其所获的奖励,予以全校通报,取消该学院下一年推荐资格。

四、表彰奖励

学校将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为获奖学生颁发证书及奖金,每人奖励人民币1500元。

五、上报材料要求

1.《哈尔滨师范大学“宁齐堃”道德品质优秀奖申报表》。

2.《哈尔滨师范大学“宁齐堃”道德品质优秀奖候选人汇总表》。

3.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hsdsjk219@126.com。电子文件命名格式为:“宁齐堃”道德品质优秀奖-学院-姓名。

上报材料时间和地点:5月10日 行知楼219室

联系人:李冰

联系电话:88060640。。

附件:

1.《哈尔滨师范大学“宁齐堃”教学奖管理办法》

2.《哈尔滨师范大学“宁齐堃”道德品质优秀奖申报表》

3.《哈尔滨师范大学“宁齐堃”道德品质优秀奖候选人汇总表》

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