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奖励我校优秀师范学生,激励优秀师范生献身教育事业,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宁齐堃”教学奖管理办法》(附件1)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度“宁齐堃”道德品质优秀奖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我校全日制在籍本科师范专业学生均有资格参加“宁齐堃”道德品质优秀奖的申报。该奖项与“宁齐堃”学业优秀奖、“宁齐堃”教学技能优秀奖不可兼报。具体申报条件详见《哈尔滨师范大学“宁齐堃”教学奖管理办法》。
二、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宁齐堃”道德品质优秀奖不超过5名。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
学生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宁齐堃”道德品质优秀奖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推荐
各学院成立学院评审小组,并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宁齐堃”教学奖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申报学生进行评审并确定推荐学生名单,每个学院推荐1名学生。
3.学校评审
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对申报学生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获奖公示
获奖学生名单向全校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如发现通过弄虚作假、欺骗等不正当行为获得的,学校有权撤消其所获的奖励,予以全校通报,取消该学院下一年推荐资格。
四、表彰奖励
学校将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为获奖学生颁发证书及奖金,每人奖励人民币1500元。
五、上报材料要求
1.《哈尔滨师范大学“宁齐堃”道德品质优秀奖申报表》。
2.《哈尔滨师范大学“宁齐堃”道德品质优秀奖候选人汇总表》。
3.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hsdsjk219@126.com。电子文件命名格式为:“宁齐堃”道德品质优秀奖-学院-姓名。
上报材料时间和地点:5月10日 行知楼219室
联系人:李冰
联系电话:88060640。。
附件:
1.《哈尔滨师范大学“宁齐堃”教学奖管理办法》
2.《哈尔滨师范大学“宁齐堃”道德品质优秀奖申报表》
3.《哈尔滨师范大学“宁齐堃”道德品质优秀奖候选人汇总表》
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