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管理科
关于开展第三届全省艺术类高校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9-16        阅读量: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我省艺术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和文化繁荣,发现和培养高端艺术人才,检验专业艺术教育成果,促进艺术教育的交流和学习,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三届全省艺术类高校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校现组织申报第三届全省艺术类高校教学成果展示活动。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分为两大部分

1.美术、书法、设计作品展览

2.舞台艺术成果展演

二、专业、组别划分

本次活动包含美术、书法、设计、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主持七大专业,各专业分为教师组和学生组两个组别进行评比。

三、申报要求

1.主题鲜明,体现热爱祖国热爱党。申报作品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反映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弘扬真善美、抵制假恶丑,体现向上向善的正能量和对真善美的追求与向往。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坚定文化自信,坚持社会主义文化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3.本次申报作品要求择优申报,限定每位参赛者只申报1个作品,学生申报作品指导教师不得超过3人。

四、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推荐各类项目:教师组和学生组分别是声乐类10个作品,器乐类20个作品,舞蹈类5个作品,播音主持类5个作品,美术、书法、设计三类共30幅作品。

五、上报材料要求

1.申报的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主持作品均以电子版形式报送音频或视频,均以舞台效果录制;美术、书法、设计作品报送原作照片电子版。U盘视频文件名格式要求:专业,组别,姓名,参赛作品名称,单位(如:舞蹈教师组-王某某《蝶》-哈尔滨师范大学)。

2.请于2022年9月28日将作品和《第三届全省艺术类高校教学成果展示活动汇总表》(附件2)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行知楼219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hsdsjk219@126.com。

3.联系人:李冰 吴俊辉 联系电话:88060345。

附件:

1.《第三届全省艺术类高校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

2.《第三届全省艺术类高校教学成果展示活动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