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奖励我校优秀师范学生,激励优秀师范生献身教育事业,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宁齐堃”教学奖管理办法》要求,我校决定启动2021年度“宁齐堃”教学技能优秀奖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我校2017级全日制本科师范专业学生。该奖项与“宁齐堃”学业优秀奖、“宁齐堃”道德品质优秀奖不可兼报。具体申报条件详见《哈尔滨师范大学“宁齐堃”教学奖管理办法》(附件1)。
二、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宁齐堃”教学技能优秀奖10名。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
学生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宁齐堃”教学技能优秀奖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向所在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请。
2.学院推荐
各学院成立学院评审小组,认真传达文件精神,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宣传活动,并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宁齐堃”教学奖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申报学生进行评审并确定推荐学生名单,每个学院按比例推荐参赛学生(附件2)。
3.学校评审
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对申报学生进行评审。申报学生需进行15分钟的现场讲课(时间另行通知),最终评出10名获奖学生。
4.获奖公示
获奖学生名单向全校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如发现通过弄虚作假、欺骗等不正当行为获得的,学校有权撤消其所获的奖励,予以全校通报,取消该学院下一年推荐资格。
四、表彰奖励
学校将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为获奖学生颁发证书及奖金,每人奖励人民币1500元。
五、上报材料要求
1.《哈尔滨师范大学“宁齐堃”教学技能优秀奖申报表》一式15份。
2.《教学设计》1份(手写)。
3. 佐证材料(成绩单、本专业总成绩排名、普通话等级证书、参加各类教学技能比赛材料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装订成册(含目录)。
4.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公章,《申报表》以及佐证材料电子版(用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hsdsjk219@126.com。电子文件命名格式为:“宁齐堃”教学技能优秀奖-学院-姓名。
上报材料时间:12月15日16:00前
上报材料地点: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行知楼219室)
上报材料联系人:李冰,吴俊辉 联系电话:88060345。
附件:
1.《哈尔滨师范大学“宁齐堃”教学奖管理办法》
2.《哈尔滨师范大学2021年度“宁齐堃”教学技能优秀奖推荐名额分配表》
3.《哈尔滨师范大学“宁齐堃”教学技能优秀奖申报表》
4.《教学设计》
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