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管理科
关于开展哈尔滨师范大学2018年度“宁齐堃”学业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5-31        阅读量:

各学院:

为奖励我校优秀师范学生,激励优秀师范生献身教育事业,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宁齐堃”教学奖管理办法》(附件1)要求,我校决定启动2018年度“宁齐堃”学业优秀奖评选奖励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14级、2015级全日制本科师范专业学生。该奖项与“宁齐堃”教学技能优秀奖、“宁齐堃”道德品质优秀奖不可兼报。具体申报条件详见《哈尔滨师范大学“宁齐堃”教学奖管理办法》(附件1)。

二、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 “宁齐堃”学业优秀奖20名。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

学生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宁齐堃”学业优秀奖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向所在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请。

2.学院推荐

各学院成立学院评审小组,认真传达文件精神,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宣传活动,并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宁齐堃”教学奖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申报学生进行评审并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各学院推荐名额(附件3)。

3.学校评审

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对申报学生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获奖公示

获奖学生名单向全校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如发现通过弄虚作假、欺骗等不正当行为获得的,学校有权撤消其所获的奖励,予以全校通报,取消该学院下一年推荐资格。

四、表彰奖励

学校将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为获奖学生颁发证书及奖金,每人奖励人民币1500元。

五、上报材料要求

1.《哈尔滨师范大学“宁齐堃”学业优秀奖申报表》一式20份。

2.《哈尔滨师范大学“宁齐堃”学业优秀奖候选人汇总表》一式1份。

3.佐证材料(外语等级证书、学习成绩单、本专业总成绩排名、发表的论文、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参加创新创业项目、获奖情况等)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含目录)。

4.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公章,《汇总表》和《申报表》以及佐证材料(证书、论文、项目、发明专利等)电子版(用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hsdsjk219@126.com。电子文件命名格式为:“宁齐堃”学业优秀奖-学院-姓名。

上报材料时间:6月8日16:00前

上报材料地点:教务处教学实践管理科(行知楼217室)

上报材料联系人:李冰,联系电话:88060134。


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