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管理科
关于开展黑龙江省第六届高校艺术类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09        阅读量: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黑龙江省艺术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发现和培养艺术人才,促进艺术教育的交流和学习,检验专业艺术教育成果,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黑龙江省第六届高校艺术类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校现组织申报省第六届高校艺术类教学成果展示活动。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分为两大部分

(一)美术、书法、设计作品展示

(二)舞台艺术成果展示

二、专业组别划分

本次活动包含美术、书法、设计、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主持七大专业,各专业分为教师组和学生组两个组别进行评比。

三、申报要求

申报作品应严把意识形态关和艺术质量关。

(一)主题鲜明,体现热爱祖国热爱党。申报作品主要以歌颂祖国及冰雪为主题,继承革命文化,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反映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体现向上向善的正能量和对真善美的追求与向往。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坚定文化自信,坚持社会主义文化方向。

(三)本次申报作品要求择优申报,限定每位参赛者只申报1个作品,学生申报作品指导教师为1人。参展书画、设计专业的作品须为原创。

(四)本次申报只接收本校在职教师和在校学生报名。

(五)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组委会拥有相关展览展演等活动的摄影、录音、录像、媒体报道权,同时可以无偿使用选手的作品,用于非盈利目的活动宣传。选手提交报名表即视为同意。

四、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推荐各类项目:教师组和学生组分别是声乐类作品10个,器乐类作品20个,舞蹈类作品10个,播音主持类作品10个,美术绘画类作品30幅、书法类作品20幅、设计类作品20幅。

、奖项设置

省文旅厅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和节目颁发奖励证书,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优秀奖;学生组获得二等奖(含)以上的奖项,颁发指导教师奖(多项只取最高奖项)。

、上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的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主持作品均以舞台效果录制,电子版形式报送视频;美术、书法、设计作品报送原作照片电子版(作品单张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jpg;视频作品分辨率不低于1080P,时长不超过5分钟,格式为MP4播放方式)。U盘视频文件名格式要求:专业、组别、姓名、参赛作品名称、单位(如:舞蹈教师组-王某某《蝶》-哈尔滨师范大学)。

(二)请于2025年6月30日将作品和《黑龙江省第六届高校艺术类教学成果展示活动汇总表》(见附件)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行知楼219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hsdsjk219@126.com。

(三)联系人:李冰 吴俊辉 联系电话:88060640。

附件:黑龙江省第六届高校艺术类教学成果展示活动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