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管理科
关于开展2025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4-15        阅读量:

各学院和项目负责人: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原则

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开的原则开展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加强项目研究过程审核,对弄虚作假、突击结题、学术不端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无明显进展的项目责令整改,注重树立典型引领和优秀项目的推广,促进项目建设质量不断提升。

、结题验收范围

1.2024年获批立项的国家级和省级创新训练项目(A类)创业训练项目(B类);往年立项申请延期的国家级和省级项目。

2.2024年获批立项的国家级和省级创业实践项目(C类)项目,原则上建设期限为2年,如项目已达到结题条件,且取得突出成果可申请参加本次结题,学校将对项目成果进行综合评审。2020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本次必须结题,否则将中止结题。

三、结题验收要求

1.国家级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结题要求。学生负责人或成员须依托大创项目相关研究,以第一作者位次取得至少1项成果,成果包含论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奖项等。

2.省级项目结题基本要求。申请结题项目至少报名参加过一次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申请结题项目团队学生须取得相关研究成果。

3.校级项目结题要求。应以项目主持人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1篇(要求发表在省级以上刊物)或调查报告1份。

4.项目展示推广要求。学校对项目结题所产生的论文、专利、获奖、著作权、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开发的软件或设备、创业实体等相关成果梳理总结,并进行展示、交流和推广;对未通过验收和中止研究的项目,做好情况分析,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持续优化完善项目的管理体系和保障支持。

四、结题验收流程

1.学校结题验收(4月15日-4月23日)。学校按照结题标准组织开展所有项目结题评审验收。项目结题验收结论评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率不超过20%。

2.平台结题填报(4月24日-4月28日)。通过学校结题验收(等级为合格及以上)的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项目团队登录“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数字智慧平( https://hlj.microton.cn/),录入相关结题验收信息,并在线提交相关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具体操作见附件2。

3.填报注意事项。2022-2024年立项项目结题操作流程见附件2。

4.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结题验收项目进行复审。

、上报材料要求

1.《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

2.研究成果扫描件和相关支撑材料。学术论文须扫描原刊封面、封底、目录、刊号页及正文部分;多媒体类型和实物类型成果提供不超过5分钟的视频介绍(MP4格式,分辨率640*480)(注:研究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

3.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hsdsjkdcjt@163.com,电子文件命名格式为:项目类型-项目编号-指导教师。

上报材料截止时间:4月23日16:00。

联系人:李冰 联系电话:88060640。


教务处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