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管理科
关于申报2025年度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3-18        阅读量: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精神, 落实《黑龙江省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方案》要求,加强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增强语言文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根据黑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5年度黑龙江省语委科研课题的通知》要求,我校现组织申报2025年度黑龙江省语委科研课题工作。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课题选题应以《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指南(2025)》确定的研究方向和领域为主要依据,重点研究我省语言文字事业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实证研究。

(二)2025年度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委托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从事语言文字管理与研究的工作者,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基础,能够承担项目研究的组织实施与实质性研究工作。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他项目主持人无专业技术职称要求。青年项目主持人及所有成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 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二)项目申请人即为项目主持人,每个项目限报一名主持人,每位主持人只能申报(在研)一个项目。所有人员最多同时参与两个省语委科研项目。

(三)重点项目名称必须使用《项目指南2025》规定的名称,其他项目可在《项目指南》下自行确定名称。

三、申报组织管理

(一)学校依据《黑龙江省语委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对申请人资质和信誉、前期研究基础、课题组研究实力和支撑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保证《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申请书》的真实性,确保课题申报质量。

(二)学校按照课题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组织评审,择优推荐2项。

(三)项目实行信用管理制度,项目单位及主持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凡出现不实行为,经核实,个人禁止申报省语委项目三年。

(四)本年度省语委科研课题没有省级经费支持。

四、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填写《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3),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由主持人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一式2份。《黑龙江省语委项目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请于2025年3月29日16:00前将《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申请书》和《黑龙江省语委项目课题申报汇总表》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行知楼219室,电子版发送至hs dsjk219@126.com

(三)联系人:李冰 联系电话:88060640。

教务处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