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秩序科
关于开展在校本科生重修选课工作的通知
作者:刘小琳        发布时间:2023-09-12        阅读量:

各学院:

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生补(缓)考及重修管理规定》(哈师大发[2016]19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0、2021、2022级本科生重修选课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 重修对象及重修课程范围

重修对象为2020、2021、2022(含留降级学生)。

重修课程范围为2022-2023、2021-2022、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不及格科目(不含校选修)。

具体报名选课学生请参照《2023-2024-1学期重修学生名单》(附件1)。

二、 重修形式

本学期学生重修形式全部为自学重修。

三、 重修报名流程与要求

1.本次重修选课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9月12日——9月18日:各学院统计并在教务系统中增加重修名单中没有、但需要重修报名的学生。具体操作方式请参照《增加重修学生操作指南》(附件2)

9月19日8:30——9月20日16:30 学生登录教务系统重修报名,网址为http://jwpt.hrbnu.edu.cn/jsxsd/

登录教务系统后依次选择“考试报名”、“成绩管理”、“重修报名选课”。页面列出待重修科目后,按页面提示报名。具体操作方式请参照《学生端重修报名操作指南》(附件3)。报名时间内未报名者,视为放弃本次重修机会。

2.所有重修学生均于2023-2024-2学期开学初参加重修考试,需要学生与重修课程任课教师联系,严格按照教师授课内容自学重修。

四、重修报名时间

重修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8:30至9月20日17:30,报名时间内未报名者,视为放弃本次重修机会。

五、其它说明

1.学生要仔细核对系统内显示的重修课程是否为本人需要重修的课程,避免出现错选漏选的情况。  

2.如果因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导致课程名称发生变化,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教科办提出申请,由学院指定相近课程重修,报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