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秩序科
关于开展2016级本科生重修选课工作通知
作者:信息科        发布时间:2018-03-12        阅读量:

各学院:

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生补(缓)考及重修管理规定》(哈师大发[2016]19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6级本科生重修选课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  重修对象及重修课程范围

重修对象为2016级本科生(不含留级学生)。

重修课程范围为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不及格科目(不含校选修)。

二、  重修形式

重修形式分为“跟班重修”和“自学重修”两种形式。原则上学生要选择“跟班重修”形式,如果重修课程与本年级正常修读的课程冲突,方可选择“自修课程”形式。

三、  重修流程与要求

1.学生登录教务平台进行重修选课,网址为https://jwc.hrbnu.edu.cn,登录教务系统后依次选择“选课管理”、“重修选课”。页面列出待重修科目后,按页面提示选课。选课时间为2018年3月13日至3月15日,选课时间内未选课者,视为放弃重修选课机会。

2. 经开课单位、教务处审批后,学生方可进行跟班重修或自学重修。教务处于3月16日下发选课名单到教学单位,从3月19日起学生进行重修学习。

3.学生通过审批后,在教务平台打印“重修课程通知单”,持单交由重修课程的主讲教师,开始重修课程。 

4.为避免期末考试时间冲突,重修考试统一安排下学期开学初进行。跟班重修课程将按该课程的平时与期末成绩考核比例录入成绩。“自修课程”形式的重修无平时成绩,期末考试成绩为该课程最终成绩。

四、  其它说明

1.学生要仔细核对重修课程是否与本学期正常学习的课程时间是否冲突,否则跟班重修选课无效。 

2.学生在校期间,每门不及格课程仅限一次重修,教务系统将记录自学重修申请次数,限制多次重修申请。

3.在校期间未能完成重修的学生,可在学校规定的修读年限内返校参加重修。

4.如果因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导致课程名称发生变化,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教科办提出申请,由学院指定相近课程重修,报教务处备案。

5.大学体育课程仅允许申请自学重修。

 

                            教务处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