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 2020 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调整 2020 年春季学校(幼儿园)开学(园)时间的通知》(黑教联〔2020〕3 号)《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通知》《哈尔滨师范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 4 号)等文件精神,我省高等学校开学时间确定为 3 月1 日以后开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为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教学的影响,确保教学工作要求和教学质量标准不降低,现就做好延迟开学期间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待通知
2020 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将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确定,请同学们密切关注学校发布的正式通知,务必不要提前返校。如开学时间推迟,新学期本科教学(含重修、缓考、补考、选课等)将总体顺延教学安排,并根据疫情控制情况适当调整教学周数。
二、制订本科教学工作预案
各院系应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工作。成立学院本科在线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结合网络教学资源,制定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预案,落实具体工作,确保教师不停教、学生不停学。各专业实施方案须报学院备案,学院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展情况须于 2 月 10 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各任课老师可调整课程教学大纲,灵活安排课程教学时间,通过微信、QQ、各平台提供的在线工具,创新教师辅导、课程作业、考试考核等教学环节,组织学生通过网络自主学习、混合式教学、直播课程等方式开展理论知识学习;同时,可向学生提供学习建议、学习材料和教学指导。
各院系、教师可充分利用我省现有 4 个高等学校优质课程网络共享学习中心和省优质课程联盟资源,为学生提供在线开放课程资源。 爱课程、智慧树、超星尔雅、学堂在线等平台在疫情防控期间将免费为我校学生提供网络课程(详见附件)。
三、分类抓好实习实践管控
对于尚未开展的实习和已经开展实习但学生假期放假的,学院要立即与实习单位取得联系,延期组织实习,并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对于目前仍在实习岗位的学生,要按照一级响应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当地防疫要求。学院要加大管理力度,及时与实习单位、学生和家长取得联系,做好学生预防教育、安全防护教育和心理疏导。暂停实验、学生技能竞赛、集训、社会实践等活动。有条件的学院可利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开展实验教学。
四、开展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远程指导
按照毕业就业时间不推后的目标要求,请各学院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开展毕业论文过程指导与管理,在师生不返校、不见面前提下,创新毕业论文(设计)开展形式。请各位指导教师保持与论文指导学生的联系,提供远程指导。请 2020届本科毕业生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沟通方式,与论文指导老师进行有效沟通,完成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和修改。
五、办理成绩单、在读证明材料等事宜
成绩单、在读证明的开具将在正式开学后按正常程序办理。确有特殊情况,可以与教务处信息科负责教师电话沟通(联系电话 15045100112),确认具体事宜。
推迟开学后的本科教育教学的各项安排,学校将根据疫情制定相关预案,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各学院应加强协同,确保按照学校统一安排推进各项教学工作。
哈尔滨师范大学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