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培养科
哈尔滨师范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调整工作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8-17        阅读量: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国多省散发,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贯彻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应急状态防控升级部署,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当前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严实做好全省高校2021年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的几点提示》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推迟秋季开学返校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为保证本科教学工作顺利进行,降低疫情对学校正常开学和课堂教学造成的影响,全校师生要在做好自我防护、确保自身安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如期开展线上教学工作,保证疫情防控期间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特制定此方案,请各学院认真执行。

一、提高站位,确定目标

严格落实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学校总体安排,遵循“控制返校、保障教学”的原则,尽可能降低疫情对教学秩序和人才培养工作的不利影响,创新教学模式,全面做好组织开展线上教学,着力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加强过程管理,保障教学质量,力争做到“四个确保”,即确保中高风险地区学生特殊时期不返校、延期返校不停学不停教,确保教学质量标准不降低、教学管理有秩序,确保学生顺利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要求、教学内容不缩水,确保全体学生返校后正常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做好衔接和准备。

二、明确要求,各尽其责

1.各学院830日(校历开学日)开始,理论课按课程表开展线上教学(课节时间详见附件1)。根据疫情情况,暂定前2830日—910日)为线上教学,根据疫情发展适时做出动态调整。对于个别确实难以在线完成的技能课、实训课、实验课等,教务处会将暂不开课信息及时通知选课学生,待返校后依据各学院汇总情况及时安排补课。补课期间,应至少保证学生每周日休息,周六上午安排公共必修课补课,周六下午可适当安排专业课补课。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制定切实可行的线上教学实施方案。学院党政领导齐抓共管,明确线上教学各级负责人,特别是教学院长和教科办负责本科教学的教务秘书,要及时协助教师解决相关问题。统筹全院教师,实行“一院一策”“一课一案”。充分利用教务处提供的优质教学资源,鼓励教研室在线开展特色教研活动,提供数据对接、授课辅导,及时解决线上教学过程出现的问题,做好教学效果反馈与线上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确保教学质量。一门必修课由多个教师开课的,各学院可统筹安排,线上集体备课、共建课程资源,每位教师管理自己的课堂,可共享教学资源,也可以合并课堂进行集中直播授课,但需提前通知学生,并应当避免与学生其他课堂学习时间冲突。

3.任课教师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模式,应尽全力保证教学质量。积极参加在线教学培训,严格遵守各平台操作规程,明确线上教学安排,提供教学资料,认真准备教学大纲、作业、辅导等,注意留存过程考核的支撑材料。指导学生学习,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严把教学质量关,关注学生学习效果。省级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负责人和团队要上线提供全程教学服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校教师开展线上教学。

4.全体学生要做好学业规划,积极配合任课教师完成学习任务。若确因身体有病患、上网不便等,须向辅导员提出不进行线上上课申请,专业课由学院安排解决,公共必修课由学院审核并报教务处,教务处统一安排补课等事宜。

三、分段实施,分类推进

秋季学期,按照“分段实施,分类推进”的原则开展教学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指开学前两周学生未返校,完全采取线上教学方式;第二阶段是指部分中高风险地区学生限制返校,其它地区学生返校,采取线上线下融合式教学方式(线下授课+直播)。区分新生、在校生、留学生三种类型,优先安排在校生及留学生的必修课程,此类课程原则上要求教师在线进行教学以保障基本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学业要求。依据疫情防控要求,新生正式在线入学报到注册后,自99号至入校前,采取在线教学方式开展教学,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

1.公共必修课程

公共必修课原则上采取线上教学模式。思政课、大学外语课、计算机课、教育必修课和选修课分别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西语学院、斯拉夫语学院、东语学院、计算机信息与工程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和教师教育学院制定统一的线上教学实施方案。请各学院教科办组织本院学生配合建立在线班级,保障在线授课顺利进行。

体育课程采取理论学习和体质训练实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体育科学学院将推出体质训练相关安排,指导学生自主开展体育锻炼。

2.公共选修课程

12018级公共选修课

2018级校公共选修课全部采用网上优质资源课程,每位学生最多可选2门。选课时间为96-7日,开课时间为913日。具体见通知。

2)其它年级公共选修课

其它非毕业年级校选修课开课计划将于8月末另行发布,届时根据防疫工作进展,开设校本课程和网上优质资源课程,或仅开设网上优质资源课程。

3.专业理论课程

教师可利用校内在线开放课程、择优选用校外课程资源、利用课程平台在线直播等方式开展线上教学。

1)使用校内课程资源

教师使用已建成的慕课,通过所在平台发布相关学习资料,组织学生学习,通过平台布置作业、在教学时间与学生互动交流、开展研讨式教学。

2)择优选用校外课程资源

教师可选择教学目标、内容、安排相似的课程(优选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指导学生通过MOOC等方式自主学习,同时结合微信、QQ等方式开展必要的在线辅导。

3)使用课程平台在线直播

教师可选用学堂在线的“雨课堂专业版”、智慧树网的“知到”、超星的“学习通”、爱课程(中国大学MOOC)的“学校云”等平台工具,在测试正常的前提下,开展在线直播课程。教师应明确告知授课班级选用的课程平台、交流工具与使用方式。由于各平台操作方式不同,建议一个班级或学院选择的授课平台尽可能相对集中,不宜过于分散。

4.实践类课程

各学院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本科学生实习管理实施办法》执行。校内外实习、实训、实验、学生技能竞赛、集训等实践教学活动,在疫情防控允许的条件下酌情开展实践教学。有条件通过网络指导的实践教学环节可灵活开展在线实践教学,可利用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辅导教学。不具备虚拟仿真实验条件的实验、实训类课程可先进行课程内相关理论教学,待返校后继续进行课程实操教学,或申请延缓教学。

专业实习工作开展要严格遵守实习基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对于在非中高风险地区实习的学生,可以如期正常深入实习基地开展专业实习;对于需要返校实习或需住校在哈尔滨实习的学生,严格遵守控制返校要求,带队教师可在线进行实习教育及相关实习培训,待允许返校后再按计划继续开展专业实习。

在线上教学期间,教育实习工作进行线上实习资格考核和实习准备。(1)由实习资格考核教师进行线上实习资格考核。(2)学校聘请基础教育一线教师线上进行专题实习讲座。(3)实习带队教师组织学生线上观摩中小学教学案例。(4)实习带队教师组织学生学习实习管理相关规章制度。(5)学生返校后下一步实习工作安排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5.补缓考事宜

因在疫情流行期间不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和考试,原定于9月初进行的开学初补考工作推迟举行;涉及到研究生推免的2018级缓考工作将根据专项调研情况适当安排,避免影响研究生推免工作,具体考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6.学籍变更

在延期开学期间,办理休学、复学等学籍变更事宜,学生先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统一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对通过初步审核的学生进行上课、停课安排,待返校后对以上同学统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各院统一办理请于830日前联系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张树清老师(邮箱:hsdjwc125@126.com)。

成绩单、在读证明的开具将在正式开学后按正常程序办理。确有特殊情况,可以与教务处信息科卓德志老师电话沟通(联系电话15045100112),确认具体事宜。

7.新生报到、注册、复核及开课

2021级新生入学报到、学籍注册、复核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新生99日开始至入校期间进行线上教学。2021年专升本学生828-29日在线报到,830日与大三年级相应专业同步在线开课,912日与大三年级同步返校上课。

8.教材事宜

订购教材已陆续到位,待学生返校后即可发放。控制返校在线教学期间,共同课教材涉及内容的PDF版,经书商协调,由出版社提供,可到指定邮箱自行下载,具体信息另行通知;专业课教材涉及内容的PDF版,由任课教师负责提供。

四、安排有序,保证质量

1. 2021816日—20,学校统一组织开展在线教学技术网络培训,鼓励各学院组织具有学院特色的网络培训或研讨(不得组织任何线下培训)。各学院制定2021年秋季学期延期开学期间本科教学工作方案,说明教学组织统筹安排举措,学生未能参与线上上课的主要原因及补课措施,教学资源上传、教学检查要求,线上教学质量保障措施等;上交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准备检查表》(附件2),完成《2021年秋季学期延期授课情况汇总表》、《2021年秋季学期无法线上上课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3)、《2021年秋季学期开课情况汇总表》(附件4),落实每一门课程的开课计划和教师准备情况,核查每名学生的听课准备情况。

2. 2021823日—27,教务处协助各课程平台、各位在线授课教师完成在线教学班组建工作。各位教师建立微信、QQ工作群,开展在线教学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对在线教学方案进行必要调整。

3. 2020828-29拟开课程任课教师向学生发送课程通知和课程资料,做好开课准备。

4. 2021830日开始,授课教师通过在线直播授课,教务处将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技术保障和质量监控工作,校领导、教学检查组、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督导专家随机深入在线课堂检查指导,及时收集师生意见和建议,根据师生建议不断改进教学,保证教学质量,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稳定。

五、加强领导,保障有力

1. 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特成立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各学院建立院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教务处负责与各教学平台沟通,协调解决各学院在选课或建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学院领导、教学管理人员、系、教研室除利用微信群、QQ群等通讯功能外,也可利用腾讯会议,召开专题视频会议,尽快组织制定并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组织与实施方案。各学院应建立课程信息群,保障即时提供开课信息。

2. 提供政策保障。各学院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策要求,引导师生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选用线上优质课程,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强化在线学习过程和多元考核评价的质量要求,保证学生学业不受疫情影响。学校对任课教师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线上教学正常计入教学工作量,并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与创新,对今后申报一流课程提供有力支撑。

3. 确保在线教学安全平稳运行。各学院及任课教师要与课程平台密切配合、规范管理,强化对课程内容、教学过程和平台运行监管。加强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言行约束和管理,严禁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任课教师和学生在课程平台的讨论区、留言区等处不得散布和传播有害信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确保在线教学运行安全。

4. 建立在线教学信息报送机制。学校建立在线教学数据统计报告制度,各教学单位要在82812点前将《2021年秋季学期延期开学期间本科教学调整工作方案》、附件2、附件3、附件4(共4个表格)发送至教务处邮箱 hsdjwc8806@163.com。此邮箱也为师生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教务处将及时汇总师生的疑问,不定期发布答疑指南。

各汇总表上交联系人:马静岩  电话:18686818800

  电话:15104601266

      电话:18545651616

课程数据对接联系人:卓德志  电话:15045100112

刘小琳    电话:13603631980

                                   

           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816

     

附件:

1.   2021年秋季延期返校期间在线授课课节时间安排

2.   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准备检查表

3.   2021年秋季学期延期授课情况汇总表(Sheet1)2021年秋季学期无法线上上课学生情况汇总表(Sheet2

4.   2021年秋季学期开课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