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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哈尔滨师范大学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本科学生实习管理实施办法
作者:信息科        发布时间:2020-02-06        阅读量: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以及全国各地启动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实际,结合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了有效预防控制疫情、防止疫情扩散,确保实习学生健康与安全,特制定此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高度重视,特成立疫情防控期间本科学生实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假期实习实训情况进行摸排核查,特别是将在外实习实训的学生纳入管理范围,列入重点关注对象,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加强联防严控,积极做好防控应对工作。


  1. 疫情防控期间实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庆霞

  副组长:程  爽

  成 员:各学院院长

  职 责:负责对全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和指导。


  2. 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办公室主任:程  爽

  办公室副主任:马静岩

  办公室成员:各学院教学院长

  职 责:全面掌握各学院学生实习工作情况;建立各专业、指导教师、学生、实习单位的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实习管理工作台账,对全校学生实习情况进行全覆盖排查核查;协助解决实习学生提出的问题;每天统计各学院实习工作状态数据并向领导小组汇报。


  3. 各相关学院成立疫情防控期间实习管理工作小组。

  组 长:各学院院长

  副组长:各学院教学院长

  成 员:各学院专业实习负责人  专业实习指导教师

  职 责:建立各专业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学生、家长的联防联控机制,保证及时取得联系;建立实习管理工作台账,全面掌握学生实习时间、地点、工作生活环境、安全防护措施及学生身体健康状态;做好学生预防教育、安全防护教育和心理疏导、妥善协调解决学生生活安排等问题;安排专人与学生建立每日联络机制,每日上报状态数据。


  二、分类管理,抓好实习实践管控


  1.对于已经开展实习但学生假期放假或实习单位放假或春节放假的,学院要立即与实习单位取得联系,暂时取消学生的实习,并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专业调整实习实训安排,制定可替代实习方案。


  2.对于目前仍在实习岗位的学生,要按照一级响应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当地防疫要求。学院要加大管理力度,及时与实习单位、学生和家长取得联系,做好学生预防教育、安全防护教育和心理疏导。


  3.对于尚未开展的实习一律暂停,同时暂停实验、学生技能竞赛、集训、社会实践等活动。有条件的学院可利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开展实验教学。


  三、工作要求


  1.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实习管理的重要意义。实习是重要的教学环节,实习岗位、实习地域、实习环境复杂多样,在当前较为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式下,存在较大风险隐患。要充分认识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力维护学生安全和身体健康。


  2. 多方联防联动,落实任务。严格遵守省教育厅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发挥工作小组作用,多方联动配合,将疫情防控期间的实习管理列为重点防控任务,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各方面联络信息通畅和每日状态数据报送,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利用网络、微信等多种形式,为实习学生做好心理疏导,引导理性认识疫情,采取防控措施。


  3. 实习师生密切关注自身健康。建议师生尽量不去车站、医院、商场、影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聚会、外出旅行等,必须要去的,正确佩戴口罩,以减少呼吸道传染病感染风险;外出回来或接触不洁物品后要勤洗手;室内场所要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食物要煮熟烧透、不吃生食,不要直接接触活禽或野生动物;均衡饮食、适量运动、规律作息,增强体质和自身免疫力。